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空軍一名姓張的士官督導長近日因性騷擾上尉女軍官小花(化名)而面臨法律制裁。經屏東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被裁定犯有強制猥褻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判決書內容指出,雙方雖為同事但分屬不同單位,彼此間並無曖昧或感情糾紛。然而,在案發當天,小花在租屋處時突然受到張男的造訪。起初兩人就在租屋處樓下聊天,接著張男卻漸漸展露不軌企圖,提出要上樓坐坐,雖然小花感到不安,卻礙於情面無奈地同意,將其帶上樓。
然而,一到樓上,張男趁著兩人在租屋處共處一室的機會,多次毛手毛腳、伸手觸碰小花的私密處,並口手並用進行性侵犯,儘管小花不斷拒絕,面對小花的反抗,張男不但沒有停手,反而持續進行不法行為,直到小花拜託軍中學長幫忙,才成功制止了張男的行為。
小花成功掙脫狼爪後,以軍中朋友來訪為由趕走張男,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提告張男、進行驗傷。次日,她竟還接到張男元配的電話,請求她撤告,不要將張男告上法院。
在法院上,張男事後辯稱,當時並沒有感受到小花對肢體接觸有拒絕,氣氛也因此兩人共處一室變得更加微妙,才會再進一步,直到對方明確表示「不可以」,他才停手。然而,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花與朋友的對話、身心科就診的紀錄,以及案發後的情緒反應均能證明小花遭到侵犯,張男的辯詞不足採信。最終,依照強制猥褻罪,法院判處張男一年有期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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