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怒嗆高雄人夫「只有啪啪才勤勞」 哀怨嘆自己像「無情的洩慾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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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結婚不到3年就外遇,老婆抓包後氣得將男子與小三的鹹濕對話截圖提供給法官,法官認為兩人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友分際,判2人應賠25萬元給元配。

小三哀怨自己是「發洩懶叫的人」。(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據判決書指出,該人妻於111年11月9日與丈夫協議離婚,事後竟發現原來丈夫早在結婚期間,就在外出軌,與小三多次以Instagram互傳曖昧訊息、相約出遊,甚至還多次發生性行為,人妻氣炸怒告求償60萬。

根據人妻向法官提出的對話截圖內容得知,小三不斷抱怨人夫:「你真的就只有打砲才會比較勤勞」,人夫回:「所以你覺得我晚上都沒和妳出門妳在不高興」、「妳意思說是說我不在乎妳?」,小三則表示「不覺得我這樣只是你拿來發洩懶叫的人而已」,丈夫再回:「好吧我答應的事有變卦是我錯。但妳說我只是打砲時最勤勞...說只是當妳發洩的工具是在傷我嗎?為何要講這樣」、「我為什麼要跟妳排一起休的原因,就是想休假載妳出去逛逛」、「我並不是跟妳在一起都只想打砲而已好嗎?跟妳在一起後,我都很想像情人一樣有空就出門逛逛。我承認我很喜歡打砲,但我對妳不是那種只想發洩而以好嗎」、「我一直都在想要怎麼讓妳有跟我生活的名分」。

法官審理後認為,「打砲」一詞係泛指發生性行為之通俗用語,「懶叫」一詞為指稱男性性器官之台語,可認定小三是在抱怨男方僅驗要發生性關係時才願意出門,故認為她對男方而言,僅僅是發洩性需求的人,認定男方與小三侵害配偶權,判他們應賠25萬元給元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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