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4」的讀音與「死」相近,基於民俗禁忌考量,我國自2001年起逐步在各類車輛的新式車牌中,停止使用數字「4」。交通部公路局近日表示,將重新檢討車牌數字「4」的使用限制。

近期在PTT網路論壇上,有車主抱怨新車選擇車牌時,發現完全無法選用含「4」的車牌號碼,並將此稱為「國家級迷信」。許多網友也在文章下方留言批評,認為「民智未開」,並質疑「自費選號為何不能選4」。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自2001年5月起,新發放的自用小客車車牌的個位數及十位數不再使用「4」。到了2004年3月,「4」也從新發放的機車車牌中消失。2012年,因應國內車輛數增加,交通部推出新式車牌,採用前3碼英文、後4碼阿拉伯數字的格式,同時完全去除了汽車車牌中的數字「4」。
事實上,公路局從2021年開始都會在監理服務網進行調查,將不雅或有特殊諧音的車牌代碼移除,例如CDC(疾病管制署)、GY/GG(不雅諧音)、CCC(台語諧音:死死死;或中文諧音:嘻嘻嘻)、CCK(死死去)等等,都已被列入禁用清單。

對此,交通部公路局回應,為了順應民眾使用習性、民俗及民意,才不製作含「4」的車牌號碼,若有些車牌英文代碼存在特殊涵義或是因不同觀點而有差異,經過調查發現不合適比例達10%以上,就會暫時保留、不製作該代碼車牌。
至於未來是否開放使用「4」製作車牌代碼,公路局說,未來會廣泛徵詢相關團體及專家學者意見後再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