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兩岸條例33條之1」查旺中?沈政男:愛台灣審查

分享:

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兩岸媒體人峰會上月底在北京召開,陸委會1日突然發新聞稿點名旺中集團,揚言將檢視是否違反《兩岸條例》,依法處理。名醫沈政男對此評論。

名醫沈政男。(圖/翻攝沈政男臉書)
名醫沈政男。(圖/翻攝沈政男臉書)

沈政男臉書2日發文:「【昔有二條一,今有三十三條之一:文化人到大陸開會,『非政府樂見』?以後大家寫文章也要取悅你們就是了。大罷免若得逞,這次罰款,下次就可能關掉旺中。】大陸舉辦『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旺中集團、台灣政治人物、媒體人、許多作家與會,有人在會中講到『中國台灣』、『感謝祖國』,然後陸委會看到了馬上跳腳說:把台灣媒體人、文化人叫到北京訓話、指導作為,已非單純文教交流性質,非政府樂見。還說:將檢視該等媒體集團行為是否涉及和中共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的情況,依法處理。」

沈政男直言:「嗯,還需檢視啊?違反兩岸條例與否,就是你們說了算,還要誰來檢視?違反又怎樣?就罰個幾十萬嘛!旺中集團,還怕你們罰啊?還是,你們要關掉旺中集團,就像關掉中天電視一樣?一起同行與會,最引人注目的是,有好多知名台灣作家!是不是陸委會也要罰他們錢?」

沈政男批:「陸委會說,這類言行,『非政府樂見』,你看,我說現在是訓政時代,就是如此;人民做什麼、講什麼,都要顧慮政府感受,不要惹他們生氣。尤其你看陸委會官員講話的口氣與神情,就是大人教訓小孩。陸委會成立幾十年來,大家有看過這樣的陸委會官員嗎?就沒有嘛!源頭當然是民進黨煽起了台灣社會的仇中、恐共氛圍,他們於是以為這麼做會有選票。包括大罷免,都是仇中與恐共的操作,然後你看,就有一些台灣作家起身附和了。那些作家的言行,包括領獎時大喊『我主張台獨!』呵,顯然,都是『政府樂見』了。」

沈政男認為:「我就說,有作家連署支持大罷免,應該也會有作家給予反制,連署反對大罷免,就看,會不會有了。大罷免如果得逞,未來,作家們要到大陸進行文學交流,恐怕要先算一算自己有多少存款,免得『三十三條之一』扣下來,幾十萬就飛了。即使你不到大陸,以後,當民進黨成為國會多數,依照他們操作仇中、恐共的傾向,絕對會開始拿兩岸溫和派開刀,下一步就是,你在台灣發表文章,如果『非政府樂見』,也可能受到懲處。

沈政男表示:「我就說,先前處理陸配武統只是第一步,看到沒有,接下來就處理『赴陸舔共藝人』,然後現在則是針對赴陸開會的台灣媒體人、作家了。說什麼,那些兩岸會議都是統戰、傷害我國主權!試問,誰來判定是否統戰?有沒有傷害台灣主權?啊就你們自己球員兼裁判嘛!然後不服你們的裁決,告到行政法院,那些法官也會順應你們操弄出來的仇中、恐共氛圍,不是嗎?」

沈政男強調:「所以說,作家們,或者任何有在發表文章的人,請你們注意了,幾十年前有『二條一』,涉嫌叛亂就抓去判極刑,現在,政府若不高興,也可以用『三十三條之一』來搞你。然後大罷免若得逞,只會變本加厲,恐怕以後只要你沒有通過『愛台灣審查』,他們落一句『非政府所樂見』,你就遭殃了。作家喊『我主張台獨』,大家拿公費給予獎勵;到大陸開文學會議,同行有人喊『中國台灣』、『我愛祖國』,卻要被罰錢。這不是言論審查,又是什麼?本質上就是這個時代的『二條一』。」

留言衝人氣 2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