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一名主管被控霸凌外籍表演者,經公司調查後將他解僱,該主管不服提出訴訟,新竹地院裁定判決前須讓其復職按月付8萬元薪水,六福村表示一切流程合法將提抗告。
判決書指出,周男原為六福村「中區行銷處娛樂表演部副協理」,去年9月遭控霸凌下屬外籍表演者,包括公然羞辱與排擠,甚至巧立規定苛扣外籍表演者薪資,長期剝奪演出和參與工作機會等方式加以欺凌,外籍表演者指控未收到簽署合約上的薪資,並稱「他不是一個好主管,對我們很壞!」
六福村調查後認為周男行為已對員工有重大侮辱、職場霸凌的職場不法侵害行為,違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去年9月14日通知周男「職場霸凌委員會認定成案,並決定予以免職處分」當天將他解職處分。
周男認為六福村調查程序不合法,除提確認僱傭關係之訴,另提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訴,他主張因表演班員工於遊樂園吉祥物舞蹈表演姿勢不到位,所以要求該員加強練習;另一名下屬指控不給工作情事,他則稱也有讓他參與企劃製作,並沒有不給工作等職場霸凌行為。
案經新竹地院審理,認為就算周男有霸凌行為,六福村並無給周男改善機會或先予懲戒等處分作為,而是直接解僱處分,已違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認定解僱應屬「無效」,勞動法庭法官裁定,六福村應於此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訴訟終結確定前,繼續僱用周男並按月給付8萬元薪資。
六福村得知裁定後今發布聲明,表示向來重視員工的職場健康環境、及保障員工的工作權,此次是因為接獲員工集體投訴而
依合法的流程進行處置,對於法院裁定須讓該員回任,但該員工是因霸凌事件已影響既有同仁,如讓該員回任勢必讓部門同仁難以面對、心生恐懼,甚至離職,造成部門動盪。
六福村指出,如讓該員依原擔任主管高薪轉調其他部門,在該員無關於其他部門專長下,無法提供工作效能貢獻反而造成企業經營問題,企業經營不易,在執行上實有困難,因此將會提出抗告。遭霸凌的外籍表演者今受訪表示,周男不是一個好主管,他對員工很壞,若周男復職他們會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