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期限滿未遞狀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判11月確定入獄

分享:
0:00
volume_up

名嘴朱學恒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案,一審法官重判朱學恒1年2月徒刑,二審法官認為朱改口坦承犯行,並在網路張貼公開道歉信,改判11月刑期,但不得易科罰金,不予緩刑。朱學恒上訴期限到12月17日未提出上訴,確定入獄服刑。

名嘴朱學恒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案,二審判11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緩刑,上訴期限屆滿、朱學恒未提上訴,確定入獄服刑。(資料照/中天新聞)

高院判決出爐後,朱學恒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坦然接受判決,深自反省懺悔,不會再上訴;由於上訴期間至本月17日0時屆滿,高院未收到上訴書狀,全案定讞,朱學恒將入監服刑。

高等法院認為,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女方之信任,行強制猥褻犯行,侵害女方性自主權,造成女方嚴重心理創傷,考量朱學恒原本否認犯行,並於一審期間在公開談話節目中提及女方,全然未有真實歉疚之意,犯後態度難認良好。

法官指出,但朱學恒上訴後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及賠償金額,又自行在網路張貼公開道歉信,儘管雙方調解未能成立,但朱學恒犯後態度有所改變,因此予以撤銷原判決,改判朱學恒11月徒刑,但不予緩刑宣告、不得易科罰金。
 

留言衝人氣 9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