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鋒面及西南風影響,6月25日劇烈雨勢造成縣內多處淹水災情,屏東縣政府宣布,為減輕受災民眾的財務負擔,即日起開放泡水車輛慰助金申請。根據慰助計畫,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最高可獲得2萬元慰助,機車(含已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每輛最高可獲得2千元。
慰助對象資格說明
屏東縣民政處表示,本次慰助對象限於設籍或登記本縣、領有效汽機車行車執照的自然人、公司法人或團體,且車輛在本縣轄內因淹水致受損失者。受災車主可於115年7月1日8時起至115年8月31日下午5時止,檢附身分證、行車執照、受損照片或影片、汽機車維修的發票及收據等相關文件,至車輛所有人設籍或登記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注意事項與期限
民政處特別強調,泡水車輛慰助申請以一次為限,受災民眾應把握申請期限,並勿重複領取相同性質的地方政府慰助金。此外,申請人應備齊完整文件以利審核,避免影響核定進度。民政處呼籲受災車主盡速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以便及時獲得慰助金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