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前繳28年勞保和國保 家屬嘆:只領9萬喪葬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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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單身男性繳納勞保與國保合計28年,去年因腦腫瘤病逝時年僅54歲,家屬卻只領到約9萬元的喪葬補助,無奈直呼「繳了大半輩子的社會保險,等於全部充公。」

一名單身男性繳納勞保與國保合計28年,去年因腦腫瘤病逝時年僅54歲,家屬卻只領到約9萬元的喪葬補助(圖/中天新聞)

根據《鏡週刊》報導,家屬澄澄表示,哥哥生前工作穩定,勞保年資累積17年又361天,投保薪資為23800元。但是5年前因為生病,罹患鼻咽癌導致視力受影響,也無法繼續工作,後來離職並轉投國民年金保險。前年4月,哥哥經腦部開刀後視力仍沒有恢復,術後甚至出現行動不便的症狀,因此在前年8月申請身障,每月領取5000多元殘障津貼,2025年8月,哥哥最終不敵病魔,不幸病逝。

保障制度遭遇困境

報導指出,澄澄在處理後事後前往勞保局,期盼為超過80歲的父母申請哥哥的遺屬年金。不料勞保局卻表示,由於哥哥身故時已不具勞保身份,而是國保身分,且父母已在領國民年金,因此無法領取遺屬年金。除遺屬年金無望外,澄澄原本認為哥哥的勞保18年加國保10年,共28年年資應符合年資滿25年、年滿50歲以上的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但因為澄澄的哥哥退保時未滿50歲,因此不符資格。

根據國民年金法第21條規定,國家保險給付採取社會福利不重複保障原則,僅能「擇一、擇優請領」。因此,澄澄的父母親只能選擇領取老年年金或兒子的國保遺屬年金,無法同時都領。

最終家屬僅能領喪葬給付5個月,需附收據證明,依哥哥當時月投保金額19761元計算,領取總額為98805元。

澄澄透露,哥哥在生前循規蹈矩、工作也都很穩定,繳納社會保險近30年,但最後僅拿到5個月的國保喪葬補助,面對這樣結果,讓澄澄頗無奈嘆:「他(哥哥)繳了大半輩子的社會保險,等於全部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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