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新竹市朱姓男子(28歲)前年狠心殺害母親後,泯滅人性將母親分屍裝入垃圾袋4大袋丟棄社區垃圾車,全案經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開庭,他帶手抄27經書的文章給法官,證明自己「有心悔改」,7日開庭後,他要求法官看完看完文章後回文,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也就是法官先不定下次庭期,下次開庭前會再發公文通知訴訟當事人。
新竹男子2021年因殺人案判無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朱姓男子與母親相依為命,2021年9月朱男母親將朱男從安養院接回家中,沒想到出事了。
2021年9月6日傍晚朱男因雙手、雙腳受有刀、創傷等傷勢,自行至醫院急診,但男子語焉不詳、交代不清,輾轉聯繫上朱男舅舅協助簽屬家屬同意書。
爾後受雇朱男的清潔公司到住處發現客廳與浴室均有血跡,驚覺有問題向警方報案。而朱男的舅舅也一直連繫不上姊姊,才發現大事不妙。
警方獲報後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朱男母親被接回家後,朱男後就未再出現,隔天朱男曾分別拖行4大包塑膠袋至1樓垃圾壓縮櫃丟棄。
一審法官審理時,朱姓男子坦承殺母分屍犯行,也鑑定朱男確實罹患思覺失調症。但法官也認為朱姓男子坦承弒母的作案計畫,並非一時衝動,策劃細節甚至長達4個月,犯後更毀屍滅跡,證明其有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
法官審酌後,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名,判處朱姓男子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