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北市中山區租套房居住的年輕女子小美(化名),去年7月某天與朋友聚餐喝茫,返回住處時因為忘了鑰匙回家,就昏睡在家門口,剛好被住在樓上、當時喝完酒返家的房東凌姓胞弟撞見,凌男竟拿著胞哥拿給他的備用鑰匙,打小美的家門後,將整個人扛進去,並脫光衣服共睡一床,此時小美的友人發現她忘記帶鑰匙回家,打電話也連絡不上,因此到租屋處查看,竟發現凌男裸體抱著小美沉睡,友人見狀嚇得驚聲尖叫,凌男驚醒後落荒而逃,小美事後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將凌男依涉犯趁機猥褻罪起訴。
凌男被警方逮捕後辯稱,當時是好心將小美送回家,可能在酒醉的催化下,2人在房內動情互相愛撫,強調是你情我願,且沒與小美發生性關係。
不過檢警調閱監視畫面發現,凌男將小美扛進住處後就一直沒有出來,直到小美的男性友人進房,才突然一絲不掛的衝出來。由於小美證稱當時醉到完全斷片,不知道發生何事,檢察官最後不採信凌男的兩情相悅說詞,依趁機猥褻罪將凌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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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