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婦產部前主任涉性騷 懲戒法院判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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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前教授陳思原於兼任附設醫院婦產部主任期間,言語及肢體性騷擾多名住院醫師,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日前判決陳思原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可上訴。

臺大醫院。(圖/資料畫面)
臺大醫院。(圖/資料畫面)

監察院移送指出,陳思原在台大醫院婦產部主任期間,利用公務上權勢及機會,逾越職務關係與分際,性騷擾多名受其監督指揮的住院醫師,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並經台大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

監察院表示,陳思原所為已構成權勢性騷擾,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機關聲譽及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7條後段規定,情節重大,經調查後,監察院審查通過彈劾提案,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陳思原答辯時表示,他對對方所做的握手跟讚美行為,是出於禮貌,並無性騷擾的主觀意思。他在事發後雖然難過但仍秉持善意對人,繼續在專業領域做研究及治病。此事不論是疑似性騷擾或是性騷擾,他已反思,以後不會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懲戒法院認為,陳思原言行失檢、逾越分際,對被騷擾者造成敵意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侵犯、干擾其等人格尊嚴及影響其等工作表現,損及公務員形象非輕,且嚴重侵害台大醫院信譽,違反義務程度重大,判決陳思原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可上訴。(中央社)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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