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光電業者連續三夜遭竊,損失逾百萬元,向旗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報案卻遭警方冷處理,業者自力救濟揪出多名現行犯,掀起警界震撼;對此,旗山分局今(8)日公布懲處結果,多名員警及高層主管遭到記過、調職等處分,另尚有連帶責任人員懲處還未出爐。

旗山分局。(圖/Googlemap)
事件起於本月4日深夜,該光電業者位於旗山的場區首次遭竊,損失電氣設備,隔日報案時,卻因公司負責人未親自到場,遭值班員警拒絕受理;未料同日晚間再度失竊,警方卻僅表示「破案機率低」,疑似暗示業者「知難而退」,業者不甘受害,決定自組人馬守夜,最終於6日當場逮捕多名竊賊現行犯,並痛批警方「吃案瀆職」。
針對此案引發的輿論與質疑,旗山分局今日做出懲處決議,受理報案不當的建國派出所警員洪介胤記大過乙次,所長林卓材記過並調離主管職;分局長何正光亦記過處分,副分局長陳嘉宏與組長郭銘賢各記二次申誡,其餘相關幹部督導與責任人員,督察組正在進行進一步調查與處理。
警方表示,對於本案處理失當深感遺憾,將全面檢討勤務作業流程與基層報案機制,避免類似情形重演,重挫員警形象。(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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