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數量日增,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今(13)日在立法院質詢指出,酒駕、毒駕者遭扣車或吊銷駕照後,仍騎微電車上路,形同道路隱憂,呼籲修法。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駕照被撤銷者改騎微電車,罰則應明確加重;交通部長陳世凱則承諾,三個月內完成研議。
楊瓊瓔今日質詢指出,雖已提高酒駕、毒駕的扣車及吊銷駕照罰則,但仍有漏洞——駕照遭吊銷後,走出監理所即可合法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甚至被網路戲稱為「酒駕專用車」與扣照者的代步天堂。根據台南警察局數據,今年1至7月查獲3000件違規,其中12%為毒駕或酒駕,顯示並非個案,而是制度性逃避潮,吊照效果遭架空;因騎乘微電車免考照,等於無照可吊,違規者換個輪子就能再度上路,成為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楊瓊瓔指出,微電車改裝情形普遍,法定速度為25公里,改裝後騎乘速度可達50、60公里。卓榮泰表示屬違規,陳世凱亦指為違規,且持續查緝。
楊瓊瓔接著指出,騎機車酒駕的罰責達上萬元,但慢車違規罰則僅1200元至2400元,兩者金額差距懸殊,恐難以達到嚇阻效果。她建議於三個月內研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方向,針對毒駕、酒駕騎乘微型車的行為,應比照機車加重處分,不宜因車輛屬慢車類別而從輕裁處。
卓榮泰表示,最近一次道安會報已對此情形進行討論,且微電車肇事率已超出原先預估,限速規範的執行成效亦不如預期,反而增加道路風險,已要求交通部與道安會報委員共同研議。陳世凱則指出,第一,改車部分將從源頭進行管理,目前已在執行中,以降低違規改裝數量;第二,罰則必須提高,相關規定將儘速進行檢討。
卓榮泰表示,因酒駕、毒駕而遭吊銷駕照者,若改騎微電車,相關罰則應明確加重,甚至提高罰則。陳世凱指出,將在三個月內完成相關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