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卡桃園「可負擔宅」 藍委痛批:僵化教條、卡住年輕人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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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青年與婚育家庭的購屋困境,桃園市長張善政推出全國首創的「可負擔住宅」政策,主打「去商品化」且「只售不租」,並獲市議會跨黨派支持三讀通過。不過,行政院日前以「案情複雜」為由發函延長審查期限,內政部更搬出《住宅法》強調社宅「只租不賣」卡關。藍委牛煦庭跟涂權吉痛批中央刻意拖延,表面上是卡住張善政的政績,實際上是在「卡桃園的年輕人」。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9)日表示,此案因牽涉層面廣泛,需由各部會共同檢視,「不希望債留子孫,也不希望把負擔留給申請可負擔住宅的年輕人。」

桃園市長張善政推出全國首創的「可負擔住宅」政策,但遭中央卡關。圖為桃捷沿線示意圖。(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長張善政推出全國首創的「可負擔住宅」政策,但遭中央卡關。圖為桃捷沿線示意圖。(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都發局局長江南志指出,現行的社會住宅雖然能提供階段性居住支持,但期限屆滿後,許多家庭仍難以銜接高不可攀的一般住宅市場。為此,桃園市府透過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開發案,提撥一定比例興建「可負擔住宅」,鎖定設籍桃園滿1年、25歲至45歲且育有幼兒的婚育家庭。

該政策核心在於「固定總價模式」與「去商品化」。未來住宅將由桃園住都中心取得並管理,民眾先取得使用權,符合條件再拿所有權,並透過信託機制杜絕炒作、抵押與法拍。若未來有轉售需求,也必須透過住都中心平台辦理,避免流入市場變相套利。

雖然這項自治條例5月在桃園市議會無異議三讀通過,張善政更於6月4日親自前往行政院會尋求中央支持,但中央的態度仍有所保留。內政部回應,《住宅法》精神明定社會住宅是「只租不賣」,且若改為出售,對青年的照顧數量恐怕會變少,因此認為全案「還必須再討論」。

而行政院6月15日則正式發函給桃園市政府,指出「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因涉及民眾權益且案情複雜,需要較長時間審查,因此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但書規定,核定延長審查期限。

對此,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痛批中央刻意拖延,並表示不排除未來直接提案修法來解決法規卡關的問題。立委涂權吉也重砲抨擊,認為地方議會是不分黨派、無異議通過這項對市民有利的政策,行政院卻拿過時且僵化的教條當作擋箭牌,表面上是卡住張善政的政績,實際上是在「卡桃園的年輕人」,剝奪年輕世代實踐成家購屋的機會。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在立院受訪表示,可負擔住宅案涉及《住宅法》以及金融、利率補貼、財政及未來房產增值等層面,行政院已要求內政部彙整各部會意見再研議後續處理。她並強調,不希望債留子孫,也不希望把負擔留給申請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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