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創「可負擔住宅」中央卡、媒體批 桃園市府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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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推出全國首創的「可負擔住宅」,以封閉市場的前提,提供約市價一半的購屋選擇,但目前卡關在中央,《自由時報》今(20)日並報導指「房產業問號多」,桃園市政府回應澄清相關質疑。

桃園市首創可負擔住宅政策。(圖/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
桃園市首創可負擔住宅政策。(圖/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

桃園市政府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自由時報》今(20)日針對桃園市首創「可負擔住宅」制度提出若干質疑,桃園市政府尊重且感謝各界對新制討論,但相關評論對制度設計存在部分誤解。市府強調,該政策並非社會住宅的替代品,而是填補租屋與購屋斷層的關鍵缺口,限制炒作獲利本來就是制度設計的目的,而非缺陷,想要買房獲利的對象,本就不是政策推出的目標族群,盼中央與社會各界能跳脫傳統房產商品化思維,共同支持地方推動創新居住政策,保障下個世代的穩定居住權益。

桃園市政府都發局長江南志針對媒體報導中提到的各項質疑,歸納出4點說明。首先,可負擔住宅並非外界類比的「使用權住宅」或「地上權住宅」,而是全國首創的「去商品化所有權住宅」。可負擔住宅的核心精神在於「保留居住權、排除投機權」,透過封閉市場、信託管理及價格管制等機制,讓住宅回歸居住本質,而非投資商品。政策目的在於協助買不起房的家庭獲得穩定住所,而非創造資產增值機會,因此限制炒作與套利本來就是制度設計的重要目標。

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市府再指出,其次,可負擔住宅並非社會住宅的替代方案,而是要補足現行住宅政策的重要缺口,社會住宅採行「只租不售」模式,主要協助短期或過渡性居住需求,然而許多年輕家庭面臨的現實困境是,收入不足以負擔一般市場住宅,卻又有長期穩定居住的需求,過去住宅政策長期存在「租不起、買不到」之間的斷層,買不起市場住宅的人未必符合入住社宅資格,而符合社宅資格者也未必有能力進入購屋市場,可負擔住宅正是為了填補租屋與購屋之間的政策空白,桃園市政府正在推動的是「社會住宅(只租不售)」、「可負擔住宅(可買但不炒)」及「住宅修繕政策(延長既有住宅使用年限)」三軌並進,共同建構更完整的住宅政策體系,而非彼此取代。

桃市府說明,第三,限制轉售對象及價格與封閉交易市場避免「樂透宅」,過去之所以出現樂透宅爭議,正是因為政府補貼所創造的價差最終流入私人市場,形成高額套利空間,可負擔住宅制度則透過限制轉售對象及價格、封閉交易市場、平台管理等機制,避免公共補貼轉化為私人暴利,當住宅無法以市場價格進行套利時,所謂「中獎暴利」效應將被大幅消除,與其說是樂透宅,桃園可負擔住宅更接近新加坡組屋、英國Shared Ownership以及美國Community Land Trust等國際制度,雖然仍各自略有不同,但所追求的「世代可負擔性」目標是一致的。

桃園市長張善政。(圖/中天新聞)
桃園市長張善政。(圖/中天新聞)

桃市府表示,第四,首批推出107戶是起點,2030年前釋出1000戶,台灣第一批社會住宅推出時供給量同樣有限,但如今已成為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的重要住宅政策,桃園市府將透過整體開發區回饋、都市更新回饋等方式配合都市發展達成永續供給,目前也以都市計畫手段選定A20、A21及體育園區等便捷地區要求開發商共同參與捐建,因此應該檢驗的是制度是否具有擴張能力,而非以首批數量否定制度價值。

江南志強調,真正值得關注的問題是人民能不能住得起,而非住宅的資本利得增幅,過去臺灣住宅政策與市場普遍存在「買房兼具居住與投資功能」的思維,但在現今高房價時代已經證明,當住宅過度金融化與商品化,最終受害的是無法進入市場的年輕世代與一般家庭,可負擔住宅將開闢另一條道路,讓住宅真正回歸居住功能,讓年輕家庭能以合理價格取得穩定住所,也讓公共資源持續留在公共體系內循環運用,這是居住政策思維的創新。

江南志稱,張善政市長日前前往新加坡參加全球城市高峰論壇,可負擔住宅就是大會議題之一,許多參與城市皆提出相對應的做法,台灣不應該自我設限,居住正義不應該找各種理由停下腳步,呼籲中央儘速完成相關制度審查,市府團隊已就相關問題與政策構想向中央完整說明,期待中央支持地方跳脫傳統房地產商品化思維,共同推動創新住宅制度,如果掌握資源的少數決策者仍以既有框架限制政策可能性,不僅將加劇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的財務壓力,也可能錯失制度創新的契機,進而犧牲下一個世代多數年輕人獲得穩定居住的基本權利,桃園願意成為全國第一個嘗試者,歡迎社會各界持續檢驗與討論,讓台灣住宅政策除了「租」與「買」之外,能夠開創第三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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