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知名景點「崗山之眼」承攬外包商的施姓驗票員,涉撿拾進場遊客丟棄的已打洞入場票,回收給吳姓售票員重複販售,不法所得1萬5630元;高雄地檢署偵結,業務侵占罪嫌起訴2人。

高雄知名景點「崗山之眼」園區,由某間人力派遣公司接下標案後,負責清潔維護及天空廊道收費工作,但公司僱用的64歲施姓驗票員,卻在民國112年間勾結67歲吳姓女售票員,由施男撿拾遊客丟棄已使用過、打洞的門票,回收給吳女重複出售,導致電腦系統內記載的售票種類及張數,與實際出售的票種數量發生出入。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人之後更列印不實售票明細給觀光局,直到有遊客買到已打洞票券,察覺不對勁向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檢舉,由觀光局政風處主動函送高雄地檢署,全案因此曝光;初步清查,2人藉由重複售票賺取差額的不法所得達新台幣1萬5630元。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吳女與施男均坦承犯行,但辯稱沒賺到1萬多元,只有侵占1000多元,另名徐姓售票員經比對錄影檔案及售票明細金額,則無差異。全案偵結後,檢方因罪證明確,依業務侵占罪嫌將2人起訴。(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