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針對大鑫涉嫌將陸製「富樂快篩」假冒美國製進口台灣,負責審查的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 食藥署就是一個審核把關的單位,廠商來的資料不正確的,給我們錯誤的東西,這種時候不是應該要譴責違法的廠商嗎? 對此,時事評論員黃揚明表示, 當醫優科技在5月13日發文給食藥署、衛福部那天起,誰都可以譴責違法廠商,就你食藥署不行,因為食藥署早就知情,卻沒有採取積極作為查辦,導致許多機關浪費鉅額公帑採購黑心快篩試劑,還交給民眾使用,食藥署責無旁貸。黃揚名更指控 國家機器已經動起來,包括食藥署及檢調單位都要求醫優科技的吹哨者封口,怒轟「你們在怕什麼?是不是又要複製一次林秉樞案件?」
黃揚明今(19日)在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中表示,任職於醫優科技的張姓吹哨者接連在6月16、17兩天接受媒體訪問後,隨即醫優科技就接到食藥署的電話,表示目前全案正在偵辦中,不可以再對外發言!同時檢調單位也提醒這名張姓吹哨者偵查不公開,黃揚名質疑,食藥署和檢調單位,為什麼要下封口令?是不是擔心再講下去,這個案子圓不住了啦!
黃揚明表示,這是食藥署以拖待變的方式,因為目前是檢調偵查的對象是大鑫資訊,但接下來很可能就會往他們身上查,因為只有這個吹哨者會讓食藥署難看,所以要封口了,所以國家機器動起來了。醫優科技只是一家做食藥署生意的公司,如今他們還敢講話嗎?

黃揚名稍早也在臉書發文,請食藥署公布5月13日收到醫優科技公文後,到底採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去查辦?否則就是包庇。
有看不下去的基層公務員向我爆料,食藥署直到6月初以後,也就是吹哨者已透過管道聯繫軍醫局透露案情後,才向廠商大鑫資訊提出採購該款快篩試劑要求試驗,但大鑫資訊以「無現貨」為藉口,說要6月15日以後才能拿到。結果呢?等不到6月15日,6月13日案情爆發,黃南競14日遭收押。食藥署長還好意思出來說:不是應該譴責違法廠商嗎?包庇違法、消極不作為導致災害發生,也是違法。
而根據《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黃揚明直接點名吳秀梅,您知道為什麼該被譴責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