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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到地方法院開庭時,竟被法警發現隨身包包內攜帶鎮暴槍多顆辣椒彈等,吳男聲稱是為了防身,不知道有違法疑慮,警方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函送法辦。
花蓮吳姓男子帶鎮暴槍跟辣椒彈到法院開庭。(圖/警方提供)
26歲吳姓男子1月22日下午4時38分到花蓮地方法院開庭,當他過安檢門及X光機時,,法警發現他的側背包內竟然有鎮暴槍1把、CO2鋼瓶1個、辣椒彈7顆、橡膠彈72顆及鋼珠2顆,遭法警當場查扣,隨後通知轄區派出所將吳男帶回偵辦。
警方初步檢驗後,該鎮暴槍可完全貫穿一片鐵板,是否判定具有殺傷力,仍需再送刑事局做後續鑑定。吳男辯稱攜帶鎮暴槍只是為了防身,不知有違法疑慮,偵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