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子謝亞軒和23歲友人黃佑呈,去年10月無照駕駛,又在北市南京東路公車專用道飆車競速,謝的車衝進騎樓,撞死無辜3人,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合議庭今(4)日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謝亞軒有期徒刑13年、黃佑呈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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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駕照的謝亞軒(中)與友人在公車專用道競飆撞死3人,僅判13年。(中時資料照庫)[/caption]
檢察官起訴謝亞軒,去年10月11日傍晚近6點,無照駕駛租來的黑色轎車,與駕駛白色車輛的黃佑呈,在北市健康路一路狂飆,右轉南京東路四段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競速時,車輛突然失控,高速衝進騎樓,撞飛正在回收紙箱的黃姓夫妻及大樓謝姓保全,3人經送醫急救不治。
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謝、黃2人不構成殺人罪,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起訴,全案移送北院審理,今(4)日審結宣判,2人未到庭聽判。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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