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控併購三商美邦人壽案,玉山金30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指出,進行併購評估與執行併購作業,包含參與併購投標流程,均嚴守公司治理原則及董事會核定的內部規範辦理,依循主管機關規範,嚴守保密原則。

30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多位立委詢問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上述案件的爭議。彭金隆強調,金管會「不會是路人甲」,已請證交所進一步瞭解三家公司(玉山金、三商壽、中信金)發布重訊的內容,之後將請證交所確認後說明,金管會對相關內容全程掌握,但因為不能對外洩漏協商細節,後續對於證交所的相關查核,預計在一周內處理並對外說明。
彭金隆指出,雙方協商後要等到董事會通過,才會把案件送進金管會審核;至於重訊認定,屬於企業與證交所間的契約關係。市場常見的併購溢價,重要關鍵是持續經營價值,並非單看帳面財報或清算價值。
玉山金強調,依據「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第六條「所有參與公司併購計畫之機構及人員,對於併購案或可能之併購案應審慎行事,除法令或本規範另有規定外,面對外界詢問時,不得透露任何公司併購之相關訊息。針對併購案媒體傳聞之處理及重大訊息發布時機,除了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暨「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外,並會同時參酌金融同業併購交易之揭露前例辦理。
據了解,玉山金控董事會有授權給董事長,簽署保密協議及併購投標程序,協商及投標程序據法律約束力的投標文件。針對媒體的傳聞及重大訊息發布時機,除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及併購資訊結露自律規範外,並會同時參考同業相關資訊揭露之案例辦理。
例如中信金上次參加保德信投信的投標,跟這一次外界傳聞的投標流程一樣,上次中信並未發布重訊,可能每家金控內規不同,因此做法不盡相同,但都屬於合法合規的程序流程。(工商時報)

※更多工商時報新聞
國巨成外資新寵股?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點名按讚 轉型效益助攻股價挑戰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