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敵藍白多數還要提覆議?行政院:原欲開啟「3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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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所提國會改革覆議案,今(21)日在國民黨、民眾黨聯手之下,遭到否決。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跟大多數國人一樣,感到十分沉痛且遺憾,將會聲請釋憲。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圖/中天新聞)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很多人在問為甚麼行政院明知有這樣的結果,卻仍提出覆議,因為行政院預期的覆議是在立院朝野黨團之間針對法案內容對話,再次就條文合理、合法、合憲性進行討論,但卻與這樣的目標,有所偏差。

陳世凱強調,立院這次修法,無論是在程序上的瑕疵或是內容所引起的憲政爭議,都不只是一般民眾有質疑跟憂慮,也有很多國內法律學界抨擊。諸多條文設置並未考量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甚至直接違反過往大法官解釋。

陳世凱也說,依照憲法程序,行政院針對窒礙難行條文,迫不得已提出覆議,這是在權力分立的憲政設計之下,行政院向立院負責且相互制衡的重要程序。「政院是為了解決問題提出覆議,而政院就是這把鑰匙,在嘗試轉開門鎖的同時,是希望能夠啟動國會內部再度討論的可能,增進國人了解政府體制的可能,政院與民意溝通的可能」。

陳世凱表示,行政院對於覆議結果感到遺憾,但為國人感到驕傲,無論是幕後課金的阿公阿嬤,或是在炎熱、暴雨天氣中親身參與的民眾,行政院感到不捨與敬佩,政院會持續努力做民眾最堅實的隊友與後盾。

至於覆議遭到否決後的下一步,陳世凱說,昨天行政院長卓榮泰已說明,會採取憲政救濟手段,最重要的就是透過申請釋憲的方式進行。

記者追問釋憲的時間點,陳世凱說,必須要在正式成為法律之後才能提出,就要看總統賴清德公布的時間,依規定成為法律是要3天之後,提出釋憲的時間上應該沒有限制,最快就是在成為法律案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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