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16日)三讀修正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明定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稅率未達20%的相對經濟弱勢長輩,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 立法院長韓國瑜上午召集朝野協商,最終未達成共識。由於協商期已超過一個月,韓國瑜依議事規則宣布進入院會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院會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通過藍白共提的再修正動議。

衛福部長石崇良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健保採取量能付費、互助互利原則,「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費用補助必然轉嫁他人。他指出,若轉嫁至15至64歲主要健保付費者,每人每年需多付3000多元;若以稅收支應,轉嫁至繳稅家庭,每個家庭每年需多付8000多元。
台灣醫院協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等七大醫界團體上午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反對此修法。聲明指出,稅率20%約需年所得新台幣133萬元以上,實質上幾近「65歲以上全面免健保費」,涉及數百萬人與每年數百億元經費,尚未經財務精算與充分討論即搶案排審。
醫界指出,衛福部曾估算,類似提案每年將衝擊健保約新台幣540億元、社福預算300多億元。由於115年健保安全準備餘額僅約兩個月,修法未指明穩定財源,缺口終將由健保基金承擔,全民恐被迫調漲費率。

醫界強調,每年數百億元的保費補助將直接排擠護理人力政策整備、總額成長與點值保障等既有醫療投資,削弱醫療韌性。 醫界團體並指出,全民健保高達七成收入來自青壯年薪資提撥,免除長者保費形同由人數銳減的年輕人承擔絕大多數支出,嚴重加劇世代對立恐摧毀健保。
聲明認為,「老人不該直接與弱勢畫上等號」,許多退休長者名下持有不動產收租,年輕人卻必須全額繳納,極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