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為解決花生農曝曬場地不足問題,今年在主要產區七個鄉鎮規劃194處合法曬場,成為全國唯一擁有路權的農產品,並有警方協助巡邏,保障農民權益。

雲林縣是台灣最大的花生產地,年產量約3.7萬公噸,佔全國產量超過七成。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今年一期作花生面積達3904公頃,原定6月中旬進入盛產期,但受到氣候及連日雨勢影響,預估將延後至6月底才會進入盛產。

為解決農民找不到大片合法空地曝曬的困擾,縣府三年前開始規劃合法曬場。今年的合法曬場分布在麥寮鄉5村7處、崙背鄉8村55處、大埤鄉1處、莿桐鄉2處、東勢鄉3村5處、虎尾鎮22里53處及土庫鎮12里71處。魏勝德指出,這些曬場多選在人車較少的路段及廟前空地等場域,有需求的農民可直接向當地公所申請。
土庫鎮長陳特凱說明,鎮內合法曬場總長度60公里,即日起至7月31日開放農民使用公告路段曝曬,農民若需借用三角錐、閃光燈等警示設備,可洽詢里辦公處。
為確保安全,農民在使用曬場時,必須在路段前後方40公尺內設置交通錐、連桿等警示措施,夜間也要加裝警示照明設備。此外,農業部近期在土庫鎮扶朝里設置「落花生一貫化機械乾燥作業示範場域」,作為推動國產落花生機械化乾燥作業的技術擴散中心,縣府將評估成效,作為建立雜糧乾燥中心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