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公布今年5、6月期統一發票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共30組中獎名單,但實際可領獎人數僅29人,原因是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身分,不符合領獎資格而遭剔除。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說明,由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131號台灣自來水公司所開立的發票,雖中了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但因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身分,不符合領獎資格而遭剔除。
事實上,如果發票出現下列任一狀況,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將不具中獎或兌獎資格,包括:
一、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
二、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三、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四、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五、已註明作廢者。
六、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七、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八、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九、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十、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十一、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公用事業掣發載有載具識別資訊之兌獎聯有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致無法辨認載具識別資訊情形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規定。
十二、2022年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是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若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