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檢方輕放黃子佼二次傷害被害人 李彥秀:他會因120萬而懺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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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培睿/綜合報導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不雅片,還被被檢方查出是「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但卻獲緩起訴。藍委李彥秀批評檢方輕放黃子佼,是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並呼籲法務部謹慎適用緩起訴制度。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圖/中天新聞)

李彥秀今天(8日)表示,去年底時,地檢署大舉宣布偵破「台版N號房」,並最高求處30年有期徒刑;看似為數位/網路性暴力犯罪起了警醒作用,但實際上卻仍有許多被害人在暗夜哭泣,又有多少加害人在骯髒角落助長性私密影響傳播。

李彥秀指出近日黃子佼的「創意私房」、硬碟裡的7部未成年偷拍片,正是一例,握有話語權與經濟優渥的知名藝人,卻是數位/網路性暴力犯罪的共犯幫兇,實在令人憤怒。檢察官輕易以向公庫支付120萬台幣與撰寫1200字悔過書等條件給予緩起訴,更尤其讓人為被害人感到不捨。出書作詞的黃子佼,會因為1200字而悔過嗎?斥資購買非法網站會員的黃子佼,會因為120萬而懺悔嗎?

李彥秀質疑,面對這樣的不平以及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在執行面上,輕放加害人,不僅是為不法行為的縱容,更是被害人的二次傷害。她將要求法務部謹慎適用緩起訴制度,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規定,判斷公共利益維護及犯罪一般預防與應報等目的,尤其需要審酌加害人的再犯可能。

黃子佼。(圖/資料照)

李彥秀認為,在法制面上,預防再犯、杜絕不法,才是對兒少安全的最好保障。她除了曾提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之1,增訂對兒少暴力加害人處以保護管束,並完成三讀外,也將繼續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對性犯罪加害人施以強制治療,從根本減少犯罪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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