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拉麵店疑爆食物中毒!有學生「1夜狂拉7次」 衛生局令停業清消

屏東有大學生16日晚間到高雄知名拉麵店用餐,用餐後「半夜狂拉7次」隔天趕緊就醫,一翻閱店家評論,發現不只有自己有腹瀉症狀,懷疑集體食物中毒。高雄市衛生局責令業者徹底清消停業1日。

衛生局人員現場抽驗情形。(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一名屏東大學大學生在Dcard發文表示,「一直以來我都覺得X本拉麵實在非常好吃,昨天晚上又再度前往用餐,吃完還是覺得非常好吃,沒有什麼味道上的不對。晚餐吃飽後也沒再吃其他東西,結果今天凌晨肚子痛醒去拉肚子,直到現在已經拉了7次。」

男大生表示,「本來沒有想這麼多,一查評論不得了,原來不是只有我有這個症狀而已。假如有這麼多人反應,那這樣是不是代表真的有什麼問題呢?」針對此案,是否有集體食物中毒的情形,目前高雄市衛生局已經介入調查。

根據該店家最新Google評論,至少11名消費者留下相關負評。有網友留言「超好吃 高雄最好吃,但我吃了真的爆拉,希望店家真的要注重此事」、「12/16晚上7點多吃完後面無再進食,12/17早上絞痛痛醒,連拉了三四次肚子,好吃歸好吃,但感覺怪怪的」。

學生在該拉麵店Google評論上發現,有約10人在同一天晚上用餐後,都有腹瀉情形,並在店家評論版上留言告知。(畫面翻攝Google評論/紀爰高雄傳真)
學生在該拉麵店Google評論上發現,有約10人在同一天晚上用餐後,都有腹瀉情形。(圖/翻攝自Google評論)
學生在該拉麵店Google評論上發現,有約10人在同一天晚上用餐後,都有腹瀉情形,並在店家評論版上留言告知。(畫面翻攝Google評論/紀爰高雄傳真)
學生在該拉麵店Google評論上發現,有約10人在同一天晚上用餐後,都有腹瀉情形。(圖/翻攝自Google評論)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於12月16日及17日分別接獲醫院通報1名及2名民眾於1999反映,於12月15日及12月16晚餐用餐後不適。衛生局已派員前往稽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前往該查察,業者已投保產品責任險,針對未建立溫度紀錄表、員工無體檢、無洗手掛圖等缺失責令業者於113年12月19日前改善完竣缺失。

另為避免風險擴大衛生局依食安法第8條暨15條及同法41條規定,責令業者徹底清消停業1日,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第44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抽驗環境檢體3件、預計廚工及患者人體檢體檢驗6人,檢驗結果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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