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誇張!診所打子宮頸癌HPV疫苗竟「過期」 惡劣醫:才2天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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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CTWANT

過期疫苗打了真的沒事?近日一位網友表示,她去三重醫家診所打打子宮頸疫苗,她付了1.8萬元,而她去打之前想確認日期,醫師卻不給她看就打下去,「後來追要看針期限才發現是過期的,醫生事後態度很惡劣說過期2天沒關係。」

她診所打「子宮頸疫苗」竟過期 醫:2天沒關係

原PO控診所給她過期的子宮頸疫苗。(圖/翻攝爆料公社)

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說,她11去耳鼻喉科診所付了1.8萬元打子宮頸癌疫苗,「當下診所小姐告知12月才有貨,我12/2去打疫苗,打之前跟醫生確認日期,醫生回應我好但不給我看,再問第二次,醫生一樣回應好,還是不給我看並且迅速打下我手臂,後來追要看針期限才發現是過期的。」

不料,醫師事後態度很差的說,「過期2天沒關係,一樣有藥效。」原PO開噴,「一下說要退錢一下又說要和解,最後說一年365天,過期2天沒關係,我花錢打疫苗又沒比較便宜,我幹嘛要用過期的,快到期的我都不要了。這是一家超級沒醫德的診所。」

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現今沒德的醫生是真的非常多,我都覺得他們把醫術擺一旁,話術擺中間了」、「怎麼會去耳鼻喉科打子宮頸癌疫苗?這不是都在婦產科打的嗎」、「除了醫事法,還有常業詐欺等著他,這種沒醫德的就是要讓他的醫師執照作廢才行」、「可以告,我們診所打疫苗都是包含盒裝跟效期給病人看過才可以施打!這很重要」、「至少18000要退回吧」。

對此,衛生局則表示,依藥事法第21條第六款規定,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者即為劣藥,倘查獲有使用劣藥,將依藥事法第90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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