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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李女與丈夫結婚多年,而許女在丈夫的公司擔任業務時,陷入婚姻危機,李女因此將許女接到家中居住,沒想到卻引狼入室,許女竟勾引丈夫且發生性行為,讓她憤而提告。
判決書指出,李女與丈夫育有1孩子,2人婚後一年,許女在丈夫公司擔任女業務,李女看她婚姻危機,於是將她接到家中,怎料卻是引狼入室,許女竟勾引自己的丈夫,假藉公事實為倆人共遊並發生性關係,事後丈夫對李女坦承,並秀出2人曖昧訊息,包括「老公,我要的城堡」、「老公棒棒的」、「親親」、「因為老公陪著抱著睡」,因此讓李女氣的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時,許女指出當時遇婚姻危機,丈夫安慰表示「願嘗試開放式關係」,共組「新型態家庭」,許女見李女沒有反對,就展開交往,還提出「姊妹」相稱,3個人共同進行性行為的次數亦不在少數,許女還拿出LINE訊息,標註正宮詢問「為什麼『老公』去接Leona會晚回來,『老公』有請你跟我說但是妳卻沒跟我說呢?」,想證明正宮知道並同意她和丈夫交往。
法官認為三人共組「新型態家庭」並「合意三人為性行為」,還有李女「同意」許女與丈夫「男女交往」、「發生性行為」等非常態事實,再加上許女提出的證據皆無法證明李女曾經同意這些事情,認為許女所言證據不足,判她侵害配偶權,要賠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