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26日進行107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會議,國民黨市議員楊正中針對審計處所提出的107年度審計報告書提出四點疑義,並表示因台中市審計處之審計報告有所疏漏,該說明未說明,顯示審計報告並不嚴謹,故要求退回;主席最後裁決審查報告有錯誤的地方,要求審計處來文勘誤。
楊正中指出,台中市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一年以上自償債務餘額,截至107年底止,增加158億8155萬4346元。但台中市政府與審計處所提之數字有出入且差距甚大。在同一本審計報告書中,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提出兩個不同之金額,分別為409億2813萬3000元以及250億4665萬8654元。又同一基金在台中市政府總決算報告卻寫250億4665萬8654元。審計處未修正亦無說明,究竟何者為真?
楊正中說,第二,106至107年梧棲、龍井及潭子區公所,皆有未編預算並挪用預算及用途不符支出之情形;這些挪用公務預算去吃喝玩樂的經費都是出於人民的納稅錢,但審計處竟縱容不予剔除,甚至用減列的方式,還另外要市府編列預算來還。
台中市被占用及閒置房地清理情形中,楊正中發現,截至107年12月31日止,臺中市被佔用土地面積在審計報告中竟被誤植為43,351.20平方公尺,實際上應為433,351.20平方公尺。
楊正中說,台中市截至107年度止,債務餘額一年以上自償債務60億。台中市政府於107年12月14日以「自償性經費」為名義,向台銀台中分行借60億。公務預算何來自償性經費?又該如何自償?此是否有編列預算?有無違反預算法及公債法?
楊正中問市長盧秀燕,市府是否至今皆未確實做好盤點,為何去年12月仍再由前市府逕行向台銀借款,以至於前市府所埋的單,今日還在幫忙收爛尾。
台中審計處長洪嘉憶說,審計報告中有兩個不同數字,係因基金間有互相借調款,只是按照公共債務法將公債列入,但兩個數字都正確。楊正中則不予認同,他說根據會計原則同一項目必須以同一數字為準;倘若數字不符,則應提出說明。但在審計報告中,台中市審計處未多加說明。
楊正中表示,審計處身為機關防弊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此次審計報告書裡面卻有所疏漏,該說明的未說明,顯示審計報告不嚴謹,他要求將107年審計報告退回。主席張瀞分最後裁示,針對審查報告有錯誤的地方需來文勘誤。
中時 陳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