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男子阿忠(化名),35年前與友人看電影認識女子小珊(化名),在友人慫恿之下,阿忠與小珊一夜情,未料小珊真的懷孕,要求阿忠娶她負責,阿忠持續了35年婚姻,才領悟到這段婚姻沒有愛情基礎,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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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達志影像)[/caption]
判決書指出,阿忠與友人在民國72年前往戲院看電影時,認識女子小珊,當時友人慫恿阿忠和小珊發生性關係,沒想到阿忠按耐不住真的同意,3、4個月後小珊告知阿忠她已經懷孕,對阿忠說如果不跟她結婚,就要提告,阿忠只好娶小珊表示負責。
然而2人婚後互動宛如陌生人,平日不相往來,也不認識對方親友,阿忠認為與小珊無夫妻之實,35年婚姻讓他痛苦無奈,訴請離婚。
對於阿忠指控,小珊感到莫名其妙,她說婚後為阿忠生下3名小孩,不懂老公為何認為這段婚姻有名無實。小珊反控老公多年前不告而別,突然離家北上,藉口工作常不回家,3名小孩扶養費用全由她所負擔,反駁阿忠種種說法。法官審理認為,夫妻兩人沒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駁回阿忠離婚訴訟。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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