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陳婕昕/綜合報導
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2015年過世後,遺產1億3000多萬元分給愛徒邱瓈寬等人,而裴祥泉的家屬一毛未得。家屬怒起訴主張遺囑無效,邱瓈寬一審敗訴,但二審改判遺囑有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22)日駁回,邱瓈寬確定可以獲得遺產。
電影製片人裴祥泉去世後,將遺產全數分給愛徒,家屬一分未得怒起訴。(圖/讀者提供)
裴祥泉是資深電影製片,於2015年5月辭世,留下1億3000餘萬元遺產,由於裴祥泉未婚無子嗣,依法應由他的3名胞弟、妹裴祥麟、裴祥風、裴祥雲,繼承遺產。
但3人發現裴祥泉以「代筆遺囑」,託付「...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楊智明)百分之三十,阿寬(邱瓈寬)百分之三十,漢星公司員工百分之二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遺產全數分給愛徒邱瓈寬等人,而家屬一毛未得。3人不服,憤而提起訴訟,請求判處遺囑無效。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代筆遺囑做成當時,法律規定的三名見證人中,有兩人是受遺贈效力的利害關係人,所以代筆遺囑不具法定要件,判決遺囑無效,邱瓈寬敗訴。
案件上訴到第二審,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根據當時裴祥泉病重躺在床上時,預立遺囑時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高院認為「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系爭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逆轉改判遺囑有效。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22)日駁回上訴,邱瓈寬等人確定可繼承上億元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