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基隆市議員曾紀嚴與市府官員涉貪污案,今天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曾紀嚴涉嫌收受營造業者新台幣133萬元賄賂,另有市府4名公務員涉嫌收賄,都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何姓營造公司業者為長期取得「議員建議款」工程,並讓公司於基隆市政府得標工程案方面的驗收與撥款順遂,於曾紀嚴剛當選基隆市議會第20屆議員後,就向曾紀嚴暗示可每月給予資助。
曾紀嚴應允後,自2023年4月至今年6月間,陸續向何姓業者的公司收取共133萬元賄款,並協助關切驗收進度。
此外,檢察官調閱曾紀嚴的金融帳戶發現,曾紀嚴的吳姓配偶於同一時期頻繁以臨櫃或小額方式存入現金,金額高達1688萬元;但扣除2人月薪合計約13萬元及日常開銷後,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且曾紀嚴僅能就其中165萬元說明來源,其餘皆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方也查出,此案也涉及基隆市政府多項路燈及工程弊案,包括基隆市政府採購中心楊姓約僱員,涉嫌在開標前一日以手勢等暗號,向何姓業者洩漏競標廠商資訊,並收受9萬元賄賂。
市府工務處顧姓科長因積欠卡債,升任前曾向何姓業者以借錢名義索要15萬元;升任後利用職務權限,協助何姓業者於各期估驗計價都順利取得款項,多年來累計收賄355萬元。
時任市府都發局使用管理科傅姓科長自2021年起至去年間,長期利用職務上對採購案履約、驗收及請款的實質影響力,收受何姓業者賄賂與不正利益共計23萬元,雙方建立長期供養關係。
市府陳姓約僱人員涉嫌在2024年協助辦理風災後搶修工程及山壁防護工程等案件時,明知業者借牌投標、虛報預算金額,仍配合辦理議價或未依規定終止契約,使業者獲利數百萬元。(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