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傳播妹醉躺摩鐵「UU外露」告性侵 夜店男否認「撿屍」...靠這招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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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豪(化名)和友人到夜店狂歡,找傳播妹助興,見對方爛醉起色心,帶到汽車旅館「指侵」得逞,隔天傳播妹醒來,發現衣衫不整躺在床上氣得提告,不過法院審酌證據後,不排除「合意」可能,判阿豪無罪。

台中傳播妹控訴,到夜店陪玩遭灌醉「指侵」。(示意圖/資料照片)

被害人曉雲(化名)指控,2022年11月4日凌晨零時許,阿豪與朋友到夜店飲酒作樂,找從事傳播業的她到場陪酒,曉雲喝到凌晨3時許意識不清,隔天醒來發現躺在汽車旅館床上,沒穿內衣露出胸部,褲子還被人脫掉,而且手機、鑰匙也不見了,報警處理。

阿豪在法庭上承認有摸曉雲私處,但忘記有沒有用手指插入,他說案發當天,曉雲在夜店包廂裡主動和他擁吻,表示希望發生「性關係」,還勾搭另一個朋友,為此還和別人起衝突,否認「趁機性交」。

被害女子從事傳播業,被控在夜店勾搭多男希望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資料照片)

在場友人也出庭作證說曉雲四處找男生喝酒,「我一直躲她,有聽她到向現場的一個男生報她家地址,然後要那個男生到她家睡」,「除了一直抱阿豪,她還勾搭我另一個朋友,導致我朋友的女友很不爽,甚至被揍了一拳」。

面對眾人指控,曉雲改口她是為了找回手機和鑰匙才報警,法官比對監視畫面與證人證詞一致,雖然離開夜店時,曉雲醉到蹲在地上嘔吐,但「無法排除邀約或承諾阿豪從事性行為的可能」,判阿豪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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