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布袋漁港14日發生漁船電瓶炸人事件,港區1艘漁船疑因電瓶突然起火,海巡署和警消緊急出動滅火,船長身負多處燒燙傷,已送嘉義長庚醫院救治。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4岸巡隊表示,14日凌晨5時許,布袋漁港1艘漁船「O燁9號」突然起火,布袋漁港安檢所海巡人員立刻通報警消協助,並防止火勢擴大波及其他船隻。

警消隨後趕抵現場,經確認起火船隻已無明火,使用泡沫覆蓋船體避免悶燒復燃,同時持續灑水降溫。而船長身上多處燒燙傷,經消防救護人員現場緊急處置,之後送往嘉義長庚醫院救治。

事後海巡人員與嘉義縣環保局也在船舶周邊布設攔油索,並將船體脫離現場,避免油汙外洩,以及影響其他船隻安全。

第4岸巡隊表示,本案在海巡、消防、警察及環保單位通力合作下迅速控制火勢,成功將災損降至最低,後續起火原因將由相關單位調查釐清。籲請漁友加強船舶用電設備及油料管線之日常檢查,提高防火意識及管理,最後呼籲,歡慶佳節應以安全為前提,勿於港區、漁港碼頭、船舶停泊區及油料存放區燃放炮竹煙火,共同維護港區公共安全。
民眾如於岸際或海上發現緊急或可疑情事,請立即撥打海巡報案專線118,海巡署將即時派員前往協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