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莊老闆遭無情砍殺…2惡男被判無期「高院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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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彥鈞/綜合報導

56歲的普拉潘(Praphan Tummasaeng)被鄰居發現陳屍屋內。(圖/示意圖/pixabay)
唐男、陳男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高院評議認定兩人都有高度逃亡可能,裁定延長羈押2月。(圖/示意圖/pixabay)

一名經營地下錢莊的施姓老闆因為與3名員工唐姓、陳姓、江姓男子有財務糾紛,於2018年6月遭3人殺害後再被焚屍滅跡,唐男、陳男在一、二審均依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江男被判18年徒刑,由於沒上訴現已入獄,高等法院日前更一審仍各判唐男、陳男無期徒刑,高院評議認定兩人都有高度逃亡可能,裁定延長羈押2月。

高等法院裁定書指出,檢警調查發現,唐男等3人在施男公司上班,唐男、陳男都曾因工作業務而不滿施男,2018年6月16日,唐男與施男發生口角後,掏出預藏水果刀刺向施男,陳男也持開山刀砍殺施男後頸部、腹部,造成施男當場死亡。唐男等3人犯案後把遺體裝進行李箱,運往江男的宜蘭壯圍老家並焚屍滅跡。

裁定書還提到,唐男、陳男共同涉犯殺人罪、損壞屍體罪,更一審都被判無期徒刑,足認犯罪嫌疑重大,司法實務上,犯殺人等重罪者時常伴隨高度逃亡可能,因此唐男、陳男仍有羈押原因,高院裁定兩人自2月27日起皆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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