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人/綜合報導
新北新店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4月4日凌晨時載送一名喝醉酒的廖姓乘客,疑似不滿廖男在車上發酒瘋,便拿出螺絲起子朝對方頭、頸狂捅10多下,導致廖男身受重傷,恐有癱瘓風險。對此,李男今(6)日也在法庭上做出解釋。

李男今日開庭時對自己行為作出回應,指出廖男在車上發酒瘋時,酷似父親酒後醉醺醺的模樣,更批評酗酒者「殺人放火,什麼都做得出來!」他表示,因為不知道廖男會做出什麼事,出於自我防衛的心態拿出螺絲起子自保,一時情緒失控才演變成傷害案件,向法官要求改為防衛過當。

這起傷害案並非李男首次吃官司,早在2004年起就時常因與乘客溝通不良,發生肢體衝突、勒索情事。最嚴重的案件則是2006年9月9日,他與另一名邱姓駕駛出現會車糾紛,他竟拿出利刃朝對方猛刺38刀,導致對方失血過多,送醫後不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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