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慶元宵節!食藥署:選購湯圓留意「1件事」避開過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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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過完農曆新年,緊接而來就是「元宵節」,在這天,家家戶戶一起吃湯圓、賞花燈或猜燈謎,在購買或製作湯圓、元宵時,包裝食品過敏原標示,成為消費者選購的重要關鍵之一。

「元宵節」家家戶戶一起吃湯圓、賞花燈或猜燈謎。(圖/資料庫)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提醒,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產品中若含有常見過敏原,如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等10項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終產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應留意外包裝標示的「本產品含有○○」、「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等相關警語,以避免不小心購買及食用含有過敏原的食物,而引發致敏反應。

包裝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圖/食藥署)

林金富強調,在製作湯圓或元宵時,如果因加工所需而添加著色劑,應選用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准用品項,或符合「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的天然食用色素,並以提供著色需求的必要使用量為原則。

最後,林金富呼籲,在選購或製作時,應辨明食品過敏原相關標示及選用符合規定的食用色素,當個聰明選購的消費者,才可守護自身食品安全,並與家人快樂安心慶元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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