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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0月在龍山寺捷運站與搭訕一名國中少女,並交換LINE資訊互加好友,沒想到隨後竟以「乾爸」自稱,連續3天傳送鹹濕訊息,「妹妹我好像在舒服了」、「讓乾爸X你,真的會超級爽的」等語,甚至要求國中少女自拍裸照及視訊供其自慰。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2年徒刑,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10萬元。
噁男傳送鹹濕對話騷擾女學生。(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60多歲林男於111年10月21日下午5時許,在龍山寺捷運站搭訕國中女學生,要到LINE後,於同年10月25日晚間至同年10月27日凌晨間,以「乾爸」自稱,多次傳送猥褻訊息、露鳥照等。並向少女表明要請她吃飯、會給紅包、零用錢,引誘少女裸露下體、陰部供其觀看,並要求少女自拍私密照或和他進行LINE視訊讓他自慰。
檢方查出,林男曾傳訊給少女表示「你要把腿打開,妹妹我輕一點」、「妹妹我好像在舒服了」、「這是乾爸的XX,你有看清楚嗎?你想的時候自慰就可以看好嗎」、「妹妹這一張照片是乾爸剛剛重新打手槍,特別再照了送給你,你以後如果會自慰的時候再拿出來看」、「讓乾爸X你,你真的會超級爽的」、「我已經脫光光一邊看A片一邊想著在X你」等語。
林男起初否認犯案,後改口稱自己確診,生殖器出現異狀,那些私密處照片是要傳給中醫師幫忙看診用的,是不小心傳錯了,至於鹹濕訊息是以為被該名國中女學生封鎖,才會亂傳,內容都是瞎掰的。
台北地院審酌,林男於審理時及時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另需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