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名陳姓男子,因多次提早1分鐘下班等電梯,慘遭公司以「早退」為由開除,陳男怒告公司,結果出爐。
綜合陸媒報導,陳男2022年2月開始任職於這間科技公司,並與公司簽訂3年工作合約,必須遵守公司的「員工手冊」,其內容寫明「年度累計遲到、早退達6次及以上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經人力調查核實後,將給予開除處理」。
後來,公司以監視器畫面當作證據,指控陳男在2022年9月到12月期間,有多次下班前都會提早1非分鐘從座位離開、去等電梯,於是在同年12月6日發了一封電子郵件給他,通知他被解雇。
陳男不滿只不過提早1分鐘就被認定早退,所以提出申訴,要求公司要賠付違法解雇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仲裁委員會接受陳男的申訴並支持他,但公司不服,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與仲裁委員會一樣,都支持陳男的論點,僅提早一分鐘離開座位就被認定是「早退」,是有失公允的,所以法官判決公司必須向陳男支付賠償金。公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官還是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