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彰化29歲警遭起訴 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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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綜合報導

今年1月23日大年初二上午,彰化分局快官派出所警員高偉倫(29歲)退勤返家途中,遭到男子吳柏翰毒駕開車從後方高速追撞重傷不治,彰化地檢署今(18)日對吳男提起公訴,該案為彰化於國民法官法實施後,第一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並進入審判程序。

員警高偉倫(右)事發前一晚,出勤支援水鹿救援任務。(圖/中天新聞)

案發前高偉倫才被分發到彰化快官派出所值勤18天,前一天還支援轄區水鹿救援案,忙到深夜才告一段落,豈料隔日一早退勤後於騎車下班途中,行經彰興路聖安路口停等紅燈時,慘遭吳男從後方追撞噴飛10多公尺,送醫後不治身亡,警方在吳男身上及車內查獲10多包毒品,他也因受傷住院且疑吸毒神智恍惚,直至2天後才恢復清醒接受問訊,他應訊時辯稱當時從員林前往彰化找朋友,車禍當時因為精神恍惚陷入睡眠才因此發生事故。

檢警查出,吳男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致肇事撞死高員,且吳男曾於2014年因酒駕涉犯公共危險遭逮,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3項前段服用毒品駕車致人於死,法定刑責為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全案近日偵結提起公訴,該案為國民法官法實施後彰化地院第一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正式啟動並進入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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