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新竹戴女與擔任營建工程師的李男是夫妻, 育有2名子女,不料,李男與行銷公司翟女偷腥,還多次發生性行為,煽情對話曝光,戴女憤而對2人提告連帶賠償120萬元。
判決書指出,新竹戴女與擔任營建工程師的李男是夫妻,兩人於107年1月23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戴女因為李男手機畫面未關,無意中發現他與翟女的LINE對話紀錄,並有諸多煽情、鹹濕、露骨對話,逾越一般友人情感交往,依據對話內容2人交往至少4年10個月,且2人坦承至少發生11次性行為。
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包含「如果你沒結婚,我才不會想你每次要射的時候拿出來」、「我想吃你棒棒,跟你做愛的時候,感覺被愛,這對我來說很重要」、「現在想一想都會濕濕的」、「妳本來就很容易濕」、「想要人與人的連結」、「我忍不住內射妳ㄌ」、「好想做愛」。
法院審理時,李男對於戴女所提供的對話紀錄並無爭執,且坦承在與戴女婚姻關係存續,並與翟女確實曾發生數次性行為,希望和戴女商談和解,但戴女請求的賠償金額過高。對此,翟女辯駁,戴女未經李男同意,翻拍對話紀錄,違法取證侵犯隱私權,況且兩人對話內容大多談及工作,最多僅是好友間露骨的玩笑話,未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禮節。
法官經審酌,依法判決,認戴女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尚屬過高,應予酌減為6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