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已深刻反省」抗告遭駁!林秉樞毆打囚禁高嘉瑜 犯13罪裁定執行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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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高等法院認定林秉樞共犯下7項罪名共13項罪刑,並分別判。檢方聲請應執行刑,林秉樞須執行有期徒刑2年9月。

林秉樞只需要再關14天就可以出獄。(圖/翻攝畫面)

此案發生在2021年11月底,林秉樞在12月1日就遭到逮捕羈押,接著遭羈押226天,直到2022年7月才以80萬元交保。最後林秉樞被依傷害、恐嚇、妨礙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8罪提起公訴。

據悉,林秉樞去年10月6日到案執行,連同過去遭羈押的時間,他已在獄中1年1個月,並透過律師向法官求情「自己已經深刻反省」。

然而,林秉樞犯下了13項罪刑,包括傷害、恐嚇、竊錄、誹謗、偽造文書、變更他人電磁紀錄、強制等罪。傷害罪被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其它6項罪名則宣告2年2月的刑期,13項罪刑加起來共2年10個月。即便林秉樞已表示自己「深刻反省」但高院還是將這13罪定應執行2年9月,林認為減太少,又向最高法院提起抗高,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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