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員把女同事帶回家滾床單「老婆全撞見」 離婚扶養費+賠償金超驚人!

分享:
0:00
volume_up

李奕緯╱綜合報導

高雄曾姓男子在人壽保險公司從業,已婚育有3名子女,但把公司葉姓女同事帶回家發生性行為,當場被妻子撞見,與妻子離婚後,高雄地院判曾男、葉女連帶賠45萬元。

示意圖。(圖/istock)

判決指出,曾男2013年結婚,但結識公司一名新進的葉姓女同事後,2022年5月20日以「吃鹽酥雞」名義把葉女約回自家,並於臥房床上發生性行為,沒想到曾妻這時回家,察覺家中有外人的曾妻開啟手機錄影打開房門,赫見丈夫全身赤裸,曾妻再把床鋪被子掀開,就發現葉女僅著T恤及內褲躺在床上,全部畫面都錄影存證。

曾妻事後揚言提告葉女,曾男還極力迴護稱:「不要自找麻煩幹這種事…這種事責任是在男生身上…這種事都男生主動的…你要告就告我不是告她…你告她我覺得她很可憐。」

司法示意圖。(圖/Pixabay)

曾妻在捉姦事件6天後火速與曾男離婚,事後提告曾男、葉女侵害配偶權,請求連帶賠償400萬元。葉女不出庭不遞狀放棄抗辯。曾男則向法官求情稱,他婚前每月薪資都給妻子,僅自留3萬元,離婚協議每年給前妻120萬元扶養費,且由他擔任親權人扶養3名子女,請求減免賠償金額。法官最後認定400萬元求償過高,判決曾男、葉女連帶賠償45萬元。可上訴。

留言衝人氣 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