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Dcard指控「長庚超級大渣男」 真相大逆轉!她慘判刑2月判賠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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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一名高姓女大生於網路平台結識他校張姓男大生而成為男女朋友,但高女提分手又要挽回遭張男拒絕,憤而傳送多則恐嚇訊息,還在Dcard暴露張男個資,台北地院判12萬元。

示意圖。(圖/pixabay)

判決指出,高女2022年3月間在Dcard發文:「長庚超級大渣男請注意…麻煩長庚的同學轉發到校板以免有女生又受害,長庚大學醫學五張XX同學,一開始謊稱自己是北醫的學生,利用女生低落的時候趁虛而入…」,並在2022年3月至8月間以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向張男傳恐嚇訊息:「你以後的日子不用想怎麼好過了」、「你沒要談就等他已讀去制裁你」、「你大概面臨的是會被退學,即使你僥幸沒被退學以後也不會多好過,我已經告訴我醫界的朋友了,你自找的」、「拉幾個人傷害我的人一起讓你們享受媒體的疾風吧」、「也會寫新聞稿給記者讓你們活在輿論下吧」、「就算你被判無罪看以後哪個醫院敢收你」等,刑事被依《個資法》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

司法示意圖。(圖/Pixabay)

張男民事再提告稱,高女行為導致他在就學、就業環境遭到他人輕視議論、閒言閒語,被迫離開原實習之林口長庚醫院無法回歸,還要頻繁耗費心力向他人解釋文章之不實,致使身心極度疲憊,甚至高女還對他濫訴提告妨害性自主後來不起訴,他請求高女賠償共19萬元。

高女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以書狀抗辯稱,她認為自己在交往期間之付出並未獲張男的重視,始在思慮未周下有不當行為,而張男之後亦順利通過醫師考試取得醫師執照,縱有損害也影響甚微,請求判決免賠。法官最後認定高女確有侵害名譽權、隱私權行為,判決應賠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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