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犯下殺人重罪的梁文約,佔有慾過強也是造成悲劇原因之一,這段黃昏之戀其實妻小早就知情,但卻已經心死表示「他是外遇慣犯」,而他行兇後竟不敢1個人被關進拘留所。
梁文約開車載魏敏樺的屍體,從關西到台南開了200公里棄屍。(圖/翻攝畫面)
案發時64歲的梁文約,跟時年47歲,失婚自己帶2個小孩,在按摩店上班的魏敏樺因為去店內消費點她時認識,進而交往,梁文約當時說會給生活費,魏敏樺因此把按摩店的工作辭掉,去檳榔攤上班,但據魏敏樺的家屬表示,梁文約與她交往1年後,他們得知梁還是已婚身分,曾經勸魏結束這段感情,梁文約知道後大為光火,竟多次電話恐嚇魏敏樺的家人,還檢查女友的通訊內容,更要她跟家人斷絕關係,情到濃時的魏敏樺也乖乖遵從,跟家人關係日漸疏遠。
魏敏樺的姊姊也替妹妹不值,她怒指梁文約追魏敏樺時,承諾的買車買房、每月給生活費還會幫還債的「支票」通通跳票,只有交往初期有給過一段時間的生活費,她跟妹妹最後一次通話是因為父親重病,魏敏樺返家跟其同住,後來魏敏樺離家時父親正好開刀,手術完她還接到妹妹的關心電話,但沒想到竟然就此天人永隔。
梁文約當時被逮後移送畫面。(圖/翻攝畫面)
但梁文約的老婆對先生這樁悲劇結束的外遇,卻已經是心死,她接到親友打來的電話得知全案,4名子女也趕回來想安撫情緒怕出亂子,但梁妻卻淡淡地說:「我早就看淡了,心裡沒有恨了,哪會擔心?」據了解梁文約是「外遇慣犯」,平常就很少回家,他此次說要北上遊玩,其實梁妻也知道丈夫根本旁邊有小三陪著,但也淡然處之,只是梁文約犯案完回家有變得更為沉默寡言,幾乎不跟家人說話,還突然跟他最小的兒子討論「樹葬」的話題。
全案最後宣判,梁文約涉嫌殺人、遺棄屍體罪遭判17年定讞,民事賠償部分得賠700萬元給魏敏樺的父親、子女,時年64歲的他目前已年過七旬,餘生確定得在牢裡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