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蘆洲警半小時連抓3人酒駕 騎電動滑板車超標仍送辦

記者塗豐駿/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警方於2日深夜,在半小時內連續查獲3起酒駕案,分別為2外籍移工騎乘電動自行車,以及一名男子騎電動滑板車,均酒測超標遭警方依法取締。

2名移工未戴安全帽及酒駕遭警方攔查。(圖/翻攝畫面)

蘆洲分局八里所警員2日深夜1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見2名移工裴姓男子(29歲)與郭姓男子(23歲)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將其攔停盤查,發現2移工酒測分別為0.49、0.25MG/L值皆已超過法定標準值涉嫌公共危險罪。

警方對騎乘電動滑板車男子酒測。(圖/翻攝畫面)

警員隨後返所途中11時許,又發現一名徐姓男子(51歲)男子騎乘電動滑板車搖晃且神情緊張,上前盤查聞到徐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進行酒精檢測發現酒測值高達0.66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汽機車駕駛人若酒測值達0.15MG/L將現場移置保管該車輛並開立酒駕罰單,另達0.25MG/L則會觸犯刑法185-3條;因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屬於「慢車」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進行開罰,行政罰罰鍰金額與第35條酒後駕車差近10倍。

中秋佳節將近,若有參與飲宴或是聚會飲酒,皆應善用酒後代駕服務,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切勿酒後駕車上路,即使是駕駛不用領用牌照之車輛,只要該交通工具為動力機械範疇,駕駛人人酒測值達0.25MG/L以上時,仍會觸犯刑法185-3條公共危險罪。

蘆洲分局統計,自8月16日起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及熱點時段加強取締,統計今年農曆七月迄今,已取締酒後駕車並扣繳車牌達56件,罰鍰金額總數達504萬元,其中39件酒駕以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

警方呼籲,飲酒後會造成反應能力下降,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過量飲用更有可能傷害腦神經,飲酒過後請善用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保障自己以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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