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遭認證「違建」!媒體人驚呼:最慘恐整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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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遭爆出老家是違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6日證實該處是違建,且土地使用類別屬於礦業用地。媒體人林裕豐表示,礦業用地是可以蓋建築物但並非用於居住,若賴清德的老家溯源到最初這部分就有問題,「恐怕就要整棟拆除」。媒體人黃揚明也斷言,賴老家一定會有狀況,只是看認定到哪個程度而已。

賴清德萬里老家。(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指出:「對於媒體關注副總統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中福84號)的土地以及房屋使用相關情況,新北市政府表示,經查該土地確實屬於礦業用地,因此須由經濟部礦業局認定住家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地政局後續將請礦業局共同前往會勘。此外,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復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98.6.25前之違建。」

新北市政府再指出:「由於該地區從70.2.15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後,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70.2.15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

對於賴清德老家疑似有違建問題,林裕豐6日在政論節目《國民大會》表示,礦業用地蓋建築物其實有法源依據,鹽業、礦業用地還有建蔽率與容積率的相關規定,最初的原因是因為鹽業、礦業需要有倉庫、放置器具的地方,「這不是用來住的!」

林裕豐也質疑,既然賴清德家當初有能力蓋房子,「為甚麼沒有去申請變更?」這是可以申請變更的。他解釋,台灣的法規是從民國70年一刀切,分為都市計畫的土地(即都市用地),較偏遠的地區就是非都市計畫用地,賴清德的萬里老家就屬後者,但只要有蓋房子,也有合法的繳稅資料、有繳水電費,可以去申請變更。

但林裕豐指出,既然賴清德家都沒有申請變更,那朔源看民國70年的規定就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到底有沒有整建、增建?如果有整建增建,恐怕就要整棟拆除」。

同台的媒體人黃揚明則認為,賴清德老家違建的爭議點在於,該處是山坡保育區,若想興建房屋,就要在民國70年以前這棟房子就存在,「既存違建」新北市政府就無法可管,要認定合法,但建成後都不能有整建或重新整修,但賴清德老家現在的樣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民國70年前的樣子,且賴的家人整修老家還曾經上過新聞。

黃揚明進一步表示,賴清德的家人要拿出證據,證明老家那棟建物在民國70年以前就長這樣,如果無法證明,就要區分出哪些部分是後來整修、哪些是原有建物,「後來整修的部分就會被認定是違建」,要罰錢還是拆除就看新北市政府認定。

黃揚明也強調,即便賴的老家最後是就地合法,那還是違建,只是被稱作「既存違建」,保育地本來就不該有建物,只是因為法律實施有先後順序,才會允許既存違建存在,但法律也直指違建只能存在、不能整修,所以賴清德的老家一定會有狀況,只是不確定到甚麼程度,全拆、拆二樓,甚或是包括周邊棚架、崗哨都可能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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