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得不償失!夜店嗨完酒駕遭逮 22歲男求警:跑一圈公園可以嗎?

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中市警方日前凌晨5時許巡邏時,行經向上路與惠文路口時發現22歲蔡嫌,駕駛自小客車未打方向燈從停車格駛離,經上前調查為酒駕,同車的3名乘客未勸戒,依法連坐處罰。

22歲蔡嫌,駕駛自小客車未打方向燈從停車格駛離,經上前調查為酒駕,同車的3名乘客未勸戒,依法連坐處罰。(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事發在3月31日凌晨5時許,22歲蔡嫌當時蔡男與3名友人凌晨3時許,結束夜店行程後,隨即駕車準備要駛出停車格,但他卻因忘記打方向燈引起警方注意,員警上前提醒時立刻聞到濃濃酒精味,於是要求蔡男下車進行酒測。

蔡嫌深知酒後駕車的嚴重性,使出哀兵政策,在未施測前,一再懇求可否通融等待1個小時後再檢測。(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22歲蔡嫌深知酒後駕車的嚴重性,使出哀兵政策,在未施測前,一再懇求可否通融等待1個小時後再檢測,見員警不為所動,甚至提出讓其至公園跑步退酒的荒謬要求。直至員警明確說出若消極不配合視同拒測,蔡嫌方才死心不再拖延。

警方表示,蔡嫌在夜店與友人飲酒後駕車離去,一車4人原本將車子停在路旁停車格,打算在車上休息片刻,但為節省路邊停車費,遂發動車輛移往他處時遭員警查獲,經施測酒精濃度高達0.65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另同車的3名乘客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依法摯單連坐處罰。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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