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東區成功大學成功校區外的大學路段,昨(12)日發生的悲慘死亡車禍,讓一位正要去接小孩的母親當場不幸身亡,肇因疑似是54歲校內女職員開車離校時疑因癲癇突然病發,而癲癇症患者在我國一度是不能上路的。
車禍現場。(圖/民眾提供)
據我國之前的法令,明定癲癇患者一律不能考汽機車駕照,但2006年聯合國認定我國此規定違反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認定有歧視,交通部於是修法,在2020年9月起,有限度開放「可控制型」、「輕症」兩類型的癲癇症患者能夠考照。
不過在新規定中,交通部也明定這兩類癲癇症患者在考照時,除了「應符合一般報考駕駛執照體檢合格規定」,也需附上醫師診斷報告,證明「已達2年以上可控制不發作」,每滿2年就要換1次照,每次也要重新附上神經專科醫師在最近3個月內的診斷證明書,才可以申請換發新照,但若還是有因發病而出車禍,駕照就得繳回監理站,接下來2年不能駕駛汽、機車,2年間未再發作並附醫生診斷證明才能再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