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2月4日展開大規模拘捕行動,破獲疑似組織性保險詐騙集團,共逮捕3男1女,其中包括一對本地夫妻在過去5年內涉嫌參與22宗輕微交通事故的可疑索賠案件,單次最高索賠金額達30萬港元(約122萬元新台幣)。警方目前正審視超過100宗類似案件,懷疑是有組織的詐騙行為。

《紅星新聞》5日報導,近期香港社會發現新型詐騙手法,有人利用汽車行車紀錄器在道路上拍攝,當拍到司機在雙白線切線違規時,便向警方舉報。待司機繳交違例罰款後,詐騙集團成員會聯絡司機,聲稱事發時正駕車在其後方,因司機突然切線而緊急煞車導致頸部撞傷,更稱有心理創傷,要求索賠數十萬港元不等。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月1日透露,警方已接獲大量該類「新型碰瓷黨」案件,其中有因傷索賠人已報稱撞傷頸部超過20次,且處理這類案件的律師和醫生高度重合,警方初步懷疑是有組織詐騙。
警方調查期間發現,該對夫妻在不同事故中分別報稱私家車司機、計程車司機、計程車乘客或被撞路人等角色,因「受傷」向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提出民事索賠。經詳細檢視相關文件,警方發現該夫妻多次使用虛假文書,包括偽造的汽車維修店維修單據、收入證明,以及多張醫生證明以申領長期病假。

行動中,警方在香港多個地點進行搜查,包括涉案的醫務診所及汽車維修店。警方在該對夫妻住所檢獲30萬港元(約122萬元新台幣)現金、2隻名錶、一批金器,並拖走一輛涉案計程車作進一步調查。警方搜走大量文件、手機及電腦,並發現涉事醫生診所也牽涉其他多宗可疑索賠案件,懷疑存在串謀提供虛假資料以騙取索賠金額。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並意圖詐騙,包括提交失實或虛假的資料及文件,藉以誇大索賠金額,或串謀其他人士作出詐騙行為,即構成香港《盜竊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或普通法下的串謀詐騙罪,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